|
課程目標
|
|
為中六離校生和年滿21歲的成年學員提供另一學習途徑,讓他們取得就業和進修所需的正式學歷;協助學員掌握各種一般技能和常識,包括基本語文能力、資訊科技技能、數學推理能力和人際關係 技巧,從而使學員能夠在這些方面建立穩固的基礎;以及加強學員的學習動機,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讓他們可獨立地繼續進修。
|
|
課程結構 |
|
毅進文憑課程共600小時,包括420學時的必修科目,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通識教育和人際傳意技巧,其餘180小時為選修科目。全日制課程可於一年內完成,兼讀制課程則視乎學員本身修讀的進度,一般可於兩年內完成。 |
|
修讀方式 |
|
毅進文憑課程可以全日制或兼讀制方式修讀。全日制學員須於同一院校完成所有科目*,才會獲發
畢業證書。兼讀制學員可報讀不同院校所提供的科目,並於修畢每一科目後獲發成績單及修業證明。若要完成課程,學員在選擇選修科目時,必須選擇其中一間院校提供的其中一個選修科目群組,不能自行組合不同選修群組中的選修科目。兼讀制學員完成整個課程後,可向修讀時數最多的院校申領畢業證書。
|
|
*畢業條件 |
凡取得修讀選修群組內(必修科目及選修科目)科目(共600學時)總評分及格,及各科目之出席率達80%者,將獲頒發畢業證書。 |
|
重修安排 |
|
學員如於個別科目未能取得及格的成績,可於稍後以兼讀制形式重修該科目,以滿足畢業要求。惟不論全日制或兼讀制學員必須於首次入讀課程起計五年內完成所有科目,否則不會獲發文憑。 |
|
資歷認可 |
|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已評定學員成功修畢註 1 毅進文憑課程後達到的水平,相當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下稱「中學文憑試」) 5 科(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第 2 級的程度。成功修畢註 1 延伸數學選修科的學員,其所持有的毅進文憑相當於中學文憑試 5 科(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和數學科)第 2 級的程度。 |
|
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 |
|
毅進文憑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屬資歷架構下第三級別的課程。 這項認可適用於學員在2013/14至2019/20這七個學年內開始修讀及成功修畢註1而獲取的毅進文憑學歷(即學員通過在上述有效期內成功修畢註1全部五個必修及三個選修科目的全日制或兼讀制課程而取得的毅進文憑學歷)。 |
|
註 1: |
成功修畢毅進文憑課程的意思,是指學員在五個必修科目及三個選修科目中的每個科目整體評核及格,及在每個科目的出席率最少達八成。成功修畢個別科目的意思,是指學員在該科目整體評核及格,及在該科目的出席率最少達八成。 |
|
|
|